圍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財政部日前發文,嚴控國有金融企業投融資 閘門 。
3月30日,財政部發布《關于規范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財金〔2018〕23號)(以下簡稱 23號文 ),明確國有金融企業除購買地方政府債券外,不得直接或通過地方國有企事業單位等間接渠道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不得違規新增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貸款;不得要求地方政府違法違規提供擔?;虺袚鷥攤熑蔚取?/p>
值得注意的是, 23號文 中, 不得 一詞總共出現了23次。專家表示,這是財政部首次通過單獨發文的形式,全面規范國有金融機構對地方政府的投融資行為, 語氣強硬前所未有 。
多位專家在接受《中國經營報》采訪時表示, 23號文 既是對國有金融企業參與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和變相舉債的嚴格管控,又是出于對 隱性債務 的擔憂。
財政部首次單獨發文全面規范
當前一些地方政府依然存在違法違規和變相舉借債務的問題,舉債方式日益多樣化,風險不斷增加。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23號文 旨在規范金融企業對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融資行為,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等政策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23號文 規定,國有金融企業向參與地方建設的國有企業(含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或PPP項目提供融資,應按照 穿透原則 加強資本金審查,確保融資主體的資本金來源合法合規,融資項目滿足規定的資本金比例要求。若發現存在以 名股實債 、股東借款、借貸資金等債務性資金和以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等方式違規出資或出資不實的問題,國有金融企業不得向其提供融資。
對于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 23號文 規定不得要求或接受地方政府出具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承擔償債責任的文件,不得通過任何形式違法違規增加地方政府債務負擔。
23號文 對于 財務約束 規定,國有金融企業應按照 實質重于形式 的原則,充足提取資產減值準備,嚴格計算占用資本,不得以有無政府背景作為資產風險的判斷標準。
23號文 同時明確,國有金融企業應以PPP項目規范運作為融資前提條件,對于未落實項目資本金來源、未按規定開展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等相關信息沒有充分披露的PPP項目,不得提供融資。
當前,國有金融企業參與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和變相舉債,存在一些重點風險領域。如通過與地方政府及其部門簽署一攬子協議等方式‘捆綁’地方政府信用,在為地方國有企業提供債券發行中介服務時強調政府背景,參與‘偽PPP’項目投融資等。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23號文’是堅決打消金融機構認為政府兜底‘幻覺’的具體舉措,能看得出中央堅決遏制政府隱性債務的決心。 國家發改委PPP專家張宇表示,對隱性債務的遏制刻不容緩。
2000年起,中國進入超過30年的城鎮化浪潮。按人均30萬~50萬元的市政基礎設施配建標準,總投資規模將達到300萬億~500萬億元,平均每年超過10萬億元,預計還有15年左右的基礎設施投資高峰期。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為15.4萬億元,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債務余額為8.6萬億元。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地方政府債務余額超過16萬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準的限額(188174.3億元)之內。
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投融資咨詢處處長羅桂連博士表示,即便是公布的顯性債務,實際地方平臺的債務以及很多地方國有企業的債務都沒有納入進來。
實際上,隱性債務已經開始引起各方重視。
2017年7月24日,中央政治局會議首度提出,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5個月后,財政部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做了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
同年8月29日,財政部部長肖捷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今年以來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時,談到 堅決堵住違法違規舉債的‘后門’,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 。
12月23日,審計署公布了《財政部關于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舉債遏制隱性債務增量情況的報告》。
羅桂連認為,目前無法弄清規模的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來源主要有三個方面:其一,地方政府維持正常運轉經費不足而產生的債務。這個缺口在縣級以上政府相對清晰,但在鄉鎮一級政府則相當不清晰,甚至存在 打白條 的現象;其二,地方政府搞基礎設施積累的債務。此類債務當中拖欠工程款、材料款等幾乎沒人能夠搞清楚;其三,部分地方政府以 經濟發展 的名義形成的債務。比如發起一些基金,以基金的名義去投一些項目,許諾投資者以高利,這部分債務的數目也不清楚。
防控債務風險標本兼治
多位專家一致表示,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應當順勢疏導、全流程管控。既要治標,定向緩釋存量風險;更要治本,建立防控風險的長效機制。
羅桂連認為,首先,立足長遠,緩釋存量債務風險。省級政府組織核實實際債務數據,各市、縣政府制訂存量債務化解方案;各市、縣政府存量債務集中處置,省政府可以組織對債務問題嚴重的市、縣政府進行債務重整;盤活存量土地資產和其他經營性國有資產,積聚償債資金來源;以市、縣級政府為主體,發行專項地方政府債券,鎖定存量債務并降低債務成本,力爭在15~20年內逐步消化。
建立長效機制,從源頭防控債務失控。對隨意變更和突破規劃的行為,切實追究政治、紀律、法律、行政甚至刑事責任;市、縣級政府應當根據已批準的城市規劃,明確各類項目的建設規模和輕重緩急,制訂基礎設施專項建設規劃和資金平衡計劃;嚴控地方政府以經濟發展的名義直接舉借債務,或對市場主體融資提供擔保,對地方政府牽頭搞的各類 引導基金 產業基金 進行全面清理;建立主流金融機構為市政基礎設施等民生工程提供長期、穩定、低成本融資的合法、合規渠道,打破各方阻力,切實落實土地漲價歸公機制。
張宇則認為,改善政府債務管理最大的核心源頭也是根本問題,就是要強化預算管理,有預算才能干,沒有預算堅決不能干。
審計機構、發改委、財政部多方聯合,徹底債務清查是當務之急。 張宇表示,金融機構應該主動協助清查政府性債務,通過金融機構的具體數據端倒推,效率會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