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債券承銷機構發布《關于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函》(簡稱《監管函》)稱,將房地產業采取“基礎范圍+綜合指標評價”的分類監管標準;產能過剩行業(煤炭、鋼鐵)采取“產業政策+綜合指標評價”的分類監管標準。
進入10月份開始,交易所就對地產債和過剩產能行業債逐步收緊,我們從存量公司債和新發公司債行業(申萬行業)占比比較中可以看到,存量公司債中地產債占比最高,達到30%以上,但是10月新發公司債中,地產債占比僅有18.45%,煤炭(采掘)存量占比4.8%,10月新發占比1.4%,鋼鐵新發占比已經不足1%。對地產債政策的收緊,也導致整個公司債發行減少,10月發行量較9月而言出現斷崖式下跌。
整個10月份,信用債收益率呈現的整體特點是短久期高等級信用債收益率上行,長久期低信用等級信用債收益率反而下行。在10月末收益率反彈期間,短久期信用債收益率快速反彈,信用利差走勢反應市場對違約風險并不擔憂,同時追求超額收益的動力下,長久期低等級信用債受到追捧。而出臺的《關于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函》,將房地產、煤炭和鋼鐵公司債發行收緊落地,加大了相關企業再融資壓力,尤其是被劃入關注類和風險類的企業,行業個券走勢分化將更加明顯。
我們整理了2010年以來發行地產債、煤炭債和鋼鐵債(包括中短融、公司債、企業債等,但是不包括城投債和私募債)的債務發行人主體,地產債按照“基礎范圍+綜合指標評價”的方式,過剩產能債按照“產業政策+綜合指標評價”的方式篩選,因為過剩產能的產業政策遵守情況難以明確和量化,主要按照綜合指標評價篩選。按照標準將合格申請人分為正常類、關注類和危險類,對于主體和債項不一致的,以主體準分類。供讀者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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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債券承銷機構發布《關于試行房地產、產能過剩行業公司債券分類監管的函》(簡稱《監管函》)稱,將房地產業采取“基礎范圍+綜合指標評價”的分類監管標準;產能過剩行業(煤炭、鋼鐵)采取“產業政策+綜合指標評價”的分類監管標準。
上交所在《監管函》中表示,房地產企業的公司債券募集資金不得用于購置土地,發行人應就此出具書面承諾,監管機構將持續監管發行人履行承諾的情況。特別是,于房地產市場調控期間在重點調控的熱點城市存在競拍高價地、哄抬地價等行為的房企將被禁止發行公司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