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9:51:53 來源:網絡投稿
肯定需要還的,你的房子好壞和還不還貸款沒有沖突,銀行只認借款人,房貸只是你借款的理由,只要借款人還在就需要履行還款的義務,如果樓主不想還只能上征信被起訴,也就是說,無論房子在不在,只要貸款人在,就必須要還錢。
一般來說,遇到災難都會有保險或者國家的安置房的,但這種災難性的發生銀行是不會成為最終的承擔方,發生這種情況只有一種可能不用還錢,就是全國同一時間都發生這種事情,那么我估計是沒有人會還錢了。
但這根本不可能,所以說無論發生哪種情況,只要貸款人在,就必須要履行還款的義務,如果不還款,肯定會上征信的。
像汶川地震,損失慘重,都會有國家補貼和安置房的,一般銀行也會根據管理層的指示進行減免利息的操作,但本金還是要還的,可以延緩還款的期限。
特大的災難受損的還會有銀行,雖然銀行的大數據會記錄還款人的金額和時間,但也會有損失,這個時候銀行是不會讓你先還錢的,而是會先清點自己的損失,等到重建結束后才會有還錢的通知。
并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樣,在災難結束后重建還沒有完成的時候就讓你還錢,這個時候誰能還的起錢。
總結
我們國家發生了很多次的災難,地震洪水,幾乎每幾年都會有一次,而這種情況發生都會根據程度的不同來進行重建,和發放補貼的,安置房是最基本的條件,而銀行的貸款都存在網上,也不會因為災難而抹去,但還款肯定要等到經濟平穩以后,這種情況一般都只歸還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