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日,銀監會公布了對陜西、河南涉及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的處罰結果通報。

多名外部不法人員橫跨陜西、河南兩省,以純度不足的非標準黃金做質押物,騙取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190億元貸款。
陜西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1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罰款合計5000萬元,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8人1年至終身高管任職資格,對87人分別給予警告。河南銀監局對涉及該案的工商銀行河南三門峽靈寶支行處以罰款250萬元,對該支行及工商銀行三門峽分行9名相關責任人予以處罰,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職資格,對4名高管分別給予警告。
19家銀行共計罰款5250萬元
銀監會今日通報,陜西、河南銀監局依法查處了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質押貸款案件,對兩地涉及該案的19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共計罰款5250萬元,并處罰104名責任人。
其中
對陜西省聯社及潼關縣聯社等11家縣級農信社聯社罰款3600萬元,
對郵儲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市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1000萬元,
對工商銀行陜西省分行及其渭南分行、潼關縣支行罰款400萬元。
對上述機構的95名責任人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