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因為法院判決你敗訴了,所以最后訴訟費由你承擔,沒錯。
如果你想反訴也行,如果反訴再敗訴,你再承擔一次訴訟費。
在法律節目中聽到的案例,不僅有敗訴方承擔訴訟費,還有承擔對方律師費的。
今年九月份某地一男子咨詢律師,他兒子被小區物業和銀行起訴了。
原因是他兒子貸款買房,手續辦好后,只還了一個月房貸就去外地打工了。以后再沒有還過房貸,不知道為什么小區物業替他兒子還了將近兩年的房貸。
兒子被起訴,法院開庭,兒子沒去。敗訴后房貸滯納金加上訴訟費,律師費等就還了銀行十幾萬,還不算需要還的房貸。
男子咨詢的原因就是覺得替銀行和物業那邊出律師費不合理。
律師告訴男子,按照法院的判決,抓緊時間還錢,否則再產生滯納金,要還的更多。
所以,題主就這個例子斟酌斟酌,看看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