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兩份社保合并成一份?那么轉移社保關系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如果說你這兩份社保都是屬于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并且在繳費時間上也沒有出現任何的重復時間,那么就可以正常的轉移,在轉移的過程中可以合并自己養老保險的正常交費,比方說你10年之前是在一個城市交納的養老保險,但是這10年前的養老保險沒有轉移到現在所參保的地區,那么你就可以將10年前的這個養老保險轉移到現在所參保的地區,然后累積合并自己的繳費年限。
但是有一個問題就是自己之前如果是參加的新農村合作養老保險,今后又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那么這種情況這兩者養老保險就是不能夠轉移到一起的,因為居民養老保險和職工養老保險之間是相互獨立存在的,并且最終是獨立計算養老金的待遇,而且一個人中心只能夠享受一份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最終你也不能夠享受雙份養老金的待遇,只能夠放棄一份養老保險。
所以說兩份相同的社保,比方說你參加的都是職工養老保險,并且在繳費時間上沒有重復,那么才可以合并,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社保關系轉移,但是如果不是職工養老保險,他們二者之間很明顯就無法合并轉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