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滁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么?隨新社通小編來了解一下。
滁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是什么?
貸款對象及條件
一、公積金貸款對象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
二、借款申請人應屬于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借款申請人配偶為共同申請人,其他符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會法定的個人可作為共同申請人。
三、借款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約定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三)未曾獲得公積金貸款或已償清公積金貸款達到法定期限;
(四)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經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定期限,且公積金賬戶處于正常繳存狀態;
目前,繳存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結清后,即可辦理購買第二套房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在滁州市或戶籍地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購買住房的已支付不低于法定比例的首付款;
目前,借款人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六)能夠提供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效證明材料;
(七)能夠提供公積金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八)公積金中心法定的其他條件。
四、借款申請人曾經在異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按法定接續繳存的,其繳存時間可合并計算。
五、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人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不支持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公積金貸款。
目前,借款人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首套房貸款法規執行;借款人家庭首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后,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二套房貸款法規執行;不發放第三次住房公積金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