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開來看,買奢侈品、貸款都并不過分
大學生買奢侈品,這個其實并不過分。王健林曾說:國內所謂的“奢侈品”都不奢侈——雖然夸張,但也有點道理。便宜的奢侈品牌包包一兩千,大學生也是20歲的人了,即將走向社會,花點錢買個奢侈品,雖然有非理性消費之嫌,但從長遠考慮,也未嘗不可。
當然,你一個普通大學生硬要買5萬+的名表,那這屬于抬杠了,那就哪涼快哪待著去~
大學生貸款,這個也很合理。銀監會主席郭樹清曾指示:要把對大學和大學生的金融服務做到位,這其中就含有助學貸款、信用卡服務等。目前,很多銀行都有針對大學生推出了特色信用卡,為大學生消費提供了便利,也讓大學生提前融入信用社會體系。
既然這二者都有合理性,但為什么結合在一起,就引發了如此之大的爭議呢?
問題的關鍵在于貸款的途徑及用途
如果大學生的奢侈品是父母給買的,或者是通過兼職賺取合法收益之后,自行購買,放心,沒有人會職責你,頂多是羨慕;
但是,如果大學生的奢侈品是通過借貸的錢來買的,甚至是那些高利貸機構(如線下借貸、校園貸、現金貸、甚至果貸),那就可悲了。
現金貸、校園貸的危害自不必多言,前一陣很多媒體都在報道。
向無還款能力、金錢意識淡薄的學生,發放高利貸,無論是否涉及違法,都是一種不道德、值得譴責的行為。
為什么這些機構愿意放貸給大學生?
前一陣我跟一個借貸的人聊,他們從推廣的角度,說了一些媒體沒有報道的方面。
為什么這些機構愿意放貸給大學生?他說:
一是因為現在不論是花唄、白條、趣分期,實際上都是一種透支行為,大學生熱衷網購,因此熟悉透支行為,對于借貸天生來者不拒;所以,這些放貸機構在推廣上,可以說毫無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