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結婚已經五年了,感情很好,我喜歡老婆的溫柔善良,懂事能干。和老婆認識的時候,我知道她還有個弟弟,比她小十歲,是父母的心頭寶貝,但是自從結婚后我就發現自己越來越不喜歡這個小舅子了。每次家庭聚會,小舅子都看到我不理不睬,還用各種辦法管我老婆要錢。我老婆一開始背著我偷偷給他錢,后來被我發現了,我就去找岳父岳母評理。沒想到,他們還護著小舅子,說他是被人算計才欠下了賭債,我老婆既然條件好就要幫助唯一的親弟弟,這是我老婆的責任!我當時很生氣,還是我老婆來勸的我回家。我答應可以幫這小舅子還清欠債,但從此讓我老婆不要再和小舅子有任何經濟糾紛。沒想到,我老婆昨天哭著和我說,她媽媽說小舅子得了癌癥急需要用錢,能不能讓我把房子賣了先幫幫小舅子,我一口拒絕了。可是,看看老婆哭到紅腫的雙眼,我又后悔對她說了重話,請問我到底應該怎么辦?
嫁人莫嫁媽寶男,娶妻莫娶扶弟魔,這是當代婚姻指南,應該加以重視。
先來看小舅子是什么樣的人:
1、對姐夫愛理不理,完全沒有一絲的尊重;
2、經濟不獨立,經常找已經成家的姐姐要錢;
3、不夠聰明,還沾了,欠下賭債;
再來看癌癥這件事:
首先是岳母說小舅子得了癌癥急需用錢,其次是上來就要把房子賣掉幫幫小舅子。
是癌癥,還是賭債呢?這里就存在巨大疑問。
即便是癌癥,住院治療一開始也不用花費太多錢,幾萬十幾萬也就夠了,至于到賣房的地步?
個人觀點和建議:
1、堅決不賣房,但是可以提供適當的幫助,比如帶著小舅子到權威醫院檢查,找專家問診;
2、跟妻子說清楚自己的態度,今后家庭財務自己掌控,工資卡密碼和手機支付密碼均自己保管,身份證和房產證放好;
3、跟妻子盡量做好溝通,今后不可能一直無條件幫助她弟弟;
姐姐已經外嫁,法律意義上已經是兩家人了,經濟上摻雜不清是不行的。扶弟魔過于寵溺弟弟,結果弟弟反而不成器,把幫助當成了應該,得寸進尺。
結婚五年,也該有孩子了,房子賣了,現在房價這么高,以后還買得起嗎?岳母他們的房子已經先賣掉了嗎?
問問妻子,如果自己的父母得了癌癥需要救治,賣房可以嗎?
重病就要用猛藥,說話重一些,哭幾聲不要緊,房子沒了,錢沒了,自己哭的時候有誰同情!
該說的說了,接下來拿出一些時間,找專家,找醫院,多找幾家權威的,看看癌癥是不是真的。如果真的確診了,再來講治療費用的問題,盡可能的提供幫助。
這里問題就來了,如果沒有得癌癥呢?面對一家欺騙自己的人,該如何對待,今后還有沒有再上門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