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職工是否會被開除取決于公司,因為如果員工醉酒駕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么公司是有權開除員工的。
【公司開除員工的條件】
并且這種開除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的,屬于0成本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因為是由于員工的過錯導致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醉駕的規定】
需要區分酒駕與醉駕的區別:
酒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為飲酒后駕車。
醉駕: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為醉酒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