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應該達到當地平均收入以上的水平才算正常。
我們國家地域廣闊,由于種種原因,東西南北中,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較大。就現實情況來講,經濟水平越高的地區,從業人員的收入也較高,但消費水平也較高。
以深圳為例,目前房價平均在7萬多元一平米,房租也貴,其他物價水平也高。我一個同學的兒子在深圳工作生活,夫妻倆都是體制內人員,家庭收入3萬元左右。前幾年花500多萬元買了一個商品房,每個月房貸1.6萬多元。一個4口之家,包括房貸、小孩教育丶停車費、油費、正常的人際交往開支、家庭生活支出等,一個月的開支至少在2.5萬元。
而在中西部省份的縣級城市,平均房價只有6000元左右、平時的物價也不算貴,一個4口之家,就算有房貨,平時節儉一點,一個月的各項支出有7000元左右就差不多。
從上面的兩個例子可以看出,縣級城市每個月要有多少收入才算正常,應該很難有標準答案,完全要看當地的消費水平。
首先,要看生活地。如果生活在北上廣深和東部沿海發達地區的縣級城市,由于收入高、消費水平高,每個月的實際收入至少要達到8000元以上才算正常。如果生活在中西部貧困地區的縣級城市,由于收入低、消費水平低,每個月實際收入有3000左右也算正常。
其次,要看家庭經濟狀況。如果一個家庭有7、8口人,拿工資的人少,還有房貸、房租等負擔,一個人的月收入1萬元也不算多;如果一個家庭只有4~5口人,而且有2個人以上有收入,沒有房貸等經濟負擔,每個人一個月有4000元就行了。
由此可見,在一個縣級城市,每個月的收入多少才算正常很難有個標準,但總體上來說,只要能達到當地平均收入以上的水平就算正常。也就是人們常說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